
近日,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“融创房地产”)发布公告披露涉及重大诉讼、仲裁情况。
公告显示,因旗下子公司与华宝信托的借款合同纠纷,公司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,执行标的约9.395亿元,其中信托贷款本金6.83亿元。公告同时披露了涉中融信托相关债务情况,融创房地产涉中融信托14.63亿元债务恢复执行。上述两笔债务合计超24亿元。
在与华宝信托相关借款合同纠纷中,仲裁申请人为华宝信托,被申请人包括沈阳昆仑会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下称“沈阳昆仑会诚”)、融创房地产、辽宁融创置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辽宁融创”)、黑龙江省昆仑会诚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黑龙江昆仑会诚”)、沈阳鑫合会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沈阳鑫合会诚”)。
展开剩余59%裁决主要内容共8条,包括沈阳昆仑会诚向华宝信托支付信托贷款本金人民币6.83亿元,利息、罚息及复利共计约人民币2.5亿元,沈阳昆仑会诚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15万元等。
为保障债权,华宝信托设置了多重风控措施。其他裁决内容包括,华宝信托有权依法处置沈阳昆仑会诚提供的不动产抵押物,并就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人民币8亿元限度内优先清偿沈阳昆仑会诚在裁决第1、2、3项下所负债务;融创房地产对沈阳昆仑会诚在本裁决第1、2、3项下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;华宝信托有权依法处置辽宁融创质押的其所持沈阳昆仑会诚的51%股权,黑龙江昆仑会诚质押的其所持沈阳昆仑会诚的24.99%股权,以及沈阳鑫合会诚质押的其所持沈阳昆仑会诚的24.01%股权,并就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沈阳昆仑会诚在本裁决第1、2、3项下所负债务。
公告还披露了涉中融信托诉讼情况。公告显示,近日,融创房地产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《恢复执行通知书》2026)黑0104执恢110号,决定恢复相关案件执行。
2024年9月,融创房地产发布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》,披露了中融信托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、融创华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、五莲瑞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、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。
中融信托最初主张的回购价款、投资收益、违约金等合计超15亿元。根据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,四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本金约14.63亿元,并支付期内利息约0.73亿元,判决书还明确了中融信托对相关抵押物及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。后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终审判决,维持原判。
融创房地产表示,上述诉讼事项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。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机构和债权人等进行沟通与协商,努力制定和落实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及考虑寻求整体化解方案,争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。
责编:丁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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